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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课题名称:秘密侦查法治化与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和价值。2.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基本思路和方法。3.课题负责人近年来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参考文献(两类限填20项)。限3000字以内。 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和价值 本课题国内研究现状述评:过去有关秘密侦查的理论研究基本上只涉及秘密侦查的方法或策略,而甚少关注其运作的程序问题。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很多学者意识到要从根本上改造我国的侦查构造,就必须加强对秘密侦查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审批权限、适用期限、实质要件、程序及秘密侦查结果的使用等诸多程序性问题的研究,同时开始注重借用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展开对秘密侦查的研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也存在以下明显的缺陷:(1)从程序法视角对秘密侦查展开研究在我国只是近几年的事情,时间太短,很多问题研究仍很肤浅;(2)研究领域严重偏狭,主要集中在“监听“和“诱惑侦查“这两大领域,尚未对秘密侦查展开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3)研究方法比较单一,主要采用比较研究法,较少采用其他研究方法,尤其是实证研究方法的缺失,使得我们从目前的研究甚至无从了解和把握我国秘密侦查的现实图景,试想以此为基础提出来的立法建议又有多少参考价值呢?(4)由于许多理论研究者缺乏起码的刑事侦查专业背景,对中国的秘密侦查实践也不甚了了,以致当前的秘密侦查理论研究误区频现,有些谬误甚至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不仅扰乱了理论界,也极易对实务界的运作产生误导;(5)治学态度不够严谨,低水平复制成风,创新成果少。 本课题国外研究现状述评:西方法治国家历来重视人权保障,折射到秘密侦查领域内也同样如此。如今,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秘密侦查研究在方法论和程序论两方面都已经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平,这从已经翻译过来的有关形事侦查学和刑事诉讼法学著作可以很明显地得到印证(遗憾的是,目前有关秘密侦查的此类译著实在是太少了)。秘密侦查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创新又对上述各国的秘密侦查立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上述各国执法机关实施的秘密监听、诱惑侦查、线人侦查大都已纳入了法治的轨道,实现了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平衡。这些国家有关秘密侦查的理论研究及其立法实践,对我国秘密侦查法治化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本课题选题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我国当前秘密侦查现状的研究,并在借鉴西方法治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国情的立法建议,若能被我国立法机构所接受,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实现秘密侦查的法治化,这对于保障公民人权,实现程序正义,加强对秘密侦查权的分工与制衡,以及消除原有的传统的审问式侦查模式与审判制度的激烈冲撞,构建和谐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基本思路和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分为以下11章:第一章,秘密侦查的解读与诠释;第二章, 秘密侦查之源流变;第三章 ,秘密侦查的价值分析;第四章 ,秘密侦查的伦理学分析;第五章 ,秘密侦查的基本原则;第六章 ,秘密侦查的国际法考察;第七章,外国秘密侦查立法介评;第八章,我国秘密侦查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其反思与检讨;第九章,我国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及其存在的缺陷分析;第十章,我国秘密侦查的运作实践;第十一章, 我国秘密侦查法治化的建构。 本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是上述内容部分第九、十、十一章。只有全面收集、整理和深层挖掘规范我国秘密侦查的法律法规及其“隐形法”,总结提炼我国秘密侦查的50多年运作实践中所取得的经验;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法治国家秘密侦查法治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国国情,我们才有可能提出切合本国国情的秘密侦查的法治化建议;否则,就极容易犯“洋化”或“西化” 的错误。本课题研究的难点主要在于长期以来秘密侦查受到国家的严格限制,成为理论研究的一大“禁区”,这种状况近年来虽有所改变,但这种改变只能是局限的,非彻底的,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调查研究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 第一,对于秘密侦查法治化的内涵,我们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秘密侦查权的来源和终结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依据,法未明文规定的秘密侦查行为,侦查机关不得实施。2、秘密侦查行为的适用对象,适用的案件范围、程序、实质要件、权限以及秘密侦查结果的使用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而细致具体的规定。3、必须建立秘密侦查程序运作中的法律监督与制约机制,以防止秘密侦查权的扩张和膨胀。4、必须保持秘密侦查在打击犯罪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5、秘密侦查权的滥用必须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第二,中国秘密侦查的法治化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不过从目前看来依然面临着体制、观念、制度等方面的巨大现实障碍。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第三,秘密侦查法治化之短期举措与远期目标。秘密侦查法治化之短期举措应该包括组建调研机构,全面调查和了解我国当前秘密侦查之实况;严格秘密侦查行为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秘密侦查的建设力度。秘密侦查法治化之远期目标,就是有关秘密侦查立法和执法工作必须体现上述秘密侦查法治化合理内核的五大基本要素。 第四,关于我国秘密侦查法治化之基本原则,我们认为主要包括:立足中国国情;借 鉴外国经验;逐步平稳推进;适当自由裁量等。 第五,关于秘密侦查法治化之立法模式的抉择,我们认为秘密侦查的综合型立法模式虽然是一种最佳选择,但由于诸多条件的不具备在目前看来不具有可能性,分散型立法模式和单行型立法模式由于立法的要求相对较低,其现实可能性也相对较大。当然,对于较为复杂的秘密侦查,如果采用分散型立法模式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可能会显得过于繁杂,条文比例失衡,可以尝试采用单行型立法模式。 第六,关于秘密侦查法治化之制度设计,我们认为应当对秘密侦查权的配置;秘密侦查适用的范围;秘密侦查的适用条件;秘密侦查的实施程序;秘密侦查的结果的使用和禁用;卧底侦查人员和线人的出庭作证问题等诸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本课题拟在调查研究,收集材料,翻译、整理外国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价值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典型案例分析法、个别访谈法、数据统计分析法等诸多方法,同时借用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秘密侦查展开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同时撰写相关的调研报告、译著、论文作为该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在本课题研究工作结束时,对前期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并从全局的角度进行修改、集结,准备出版 ,以推动我国秘密侦查法治化理论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也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提供借鉴和参考。 3.课题负责人近年来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参考文献 课题负责人近年来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吸毒行为犯罪化:比较研究与立法借鉴”,论文, 2003年9月。 (2)、“走私犯罪与诱惑侦查”,论文,2005年11月。 (3)、“意大利刑事侦查制度的改革与启示”,论文,2004年8月。 (4)、“秘密侦查的解读与诠释”,论文,2005年12月。 (5)、“试论制造冰毒犯罪的侦查”,论文,2002年6月 (6)、“毒品犯罪与诱惑侦查”,论文,2005年9月。 (7)、“日本的毒品问题及其诱惑侦查的理论与实务”,论文,2003年9月。 (8)、“四川毒品问题研究”,论文,2004年7月。 (9)、《诱惑侦查研究》,专著,2003年9月。 (10)、《缉毒教程》,专著,2003年8月。 (11)、《缉毒经典案例学理研究》,专著,2005年5月。 (12)、《现代刑事侦查学》,专著,2000年9月。 (13)、“秘密侦查法治化研究”,课题负责人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9月。 主要参考文献 (1)、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英国刑事诉讼法(选编)》、《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德国刑事诉讼法典》、《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日本刑事诉讼法》、《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加拿大刑事法典》、《韩国刑事诉讼法典》。 (2)、《澳门刑法典、澳门刑事诉讼法典》,澳门政府法律翻译办公室译,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2000Investigation Powers Regulation ACT(ENGLAND) (4)、The omunibus crime and safe street act ,1968. (5)、Attorney general’s guidelines on FBI Undercover Operations Revised ,1992. (6)、Department of justice guidelines regarding the use of confidential informants,January8,2001. (7)、Yale kamisar,Wayne R.lafave,jerold H.Israel,Nancy king,MODERN CRIMINAL PROCEDURE(Nine edition),WEST GROUP. |
说明:1.活页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
2.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和发表时间,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等。
4..课题负责人的相关著作不列入参考文献。